《北京晨报》某记者,12月5日晚打电话给我,约采访,当时我就在电话里说了,因为内容涉及敏感,一定要在发表前给我看一遍。他信誓旦旦地说没有问题。转天上午10点,我就在家中热情接待了他。从始自终,他也一直说要完稿后给我看一看。
然后该记者又几次来电话,让我给他介绍同学、性学界人士采访等等,我都尽力帮助了。此后,便无声无息了。本周一我还发短信,提醒他稿子完成后给我看一遍,他回短信说没有问题。
然而,今天,《北京晨报》突然发出了这篇关于我的报道,而我此前一个字也没有看到。
你有采访的权利,有报道的权利,但是,作为当事人,我有要求提前看到报道内容属实与否的权利。你如果不同意我的要求,我也不会同意你采访我。你既然答应了,承诺了,又不兑现,至少是不守信用,是不厚道。
我对每一位采访者都提出事先看报道的要求,我同时也会说,我自己也曾做过记者,我不会乱改稿子,我只会订正个别不准确的地方。
就是在这几天,《深圳特区报》的稿子,我一个字没改。《青年周末》的稿子,我也几乎一个字没改,相反是记者后来每改一处都打电话和我讲。《新京报》的稿子,我只改了几处不准确的事实处。南京《周末》的稿子,我改了三个字。……
他们的文章虽然好像还没见报,但他们信守了承诺。为什么你不守承诺呢?
也许你太年轻。我可以不怪你。但是,我希望你以后对别人不要再这样了。
我在采访中开玩笑说了一句“以后再也不玩了”,当场就一再和你说,这句话只是玩笑,不是当真,不要写到文章里去。而你的文章中竟然把这作为我的“未来计划”来提及,说我未来“再也不玩了”(指不再做学术研究了)。我现在“玩”的好着呢。
一再和你说不要提我的导师是谁,我在任何场合都回避提我的导师。但是,你还是变相地提。
我和你谈话中“哈哈大笑”了许多次,为什么你文章中只在写到我认为男公关的女客人中没有年轻漂亮的时候“哈哈大笑”?不知你是否意识到这其实借我的笑声表现了对他们的嘲讽,而我怎么会嘲讽他们呢?他们是我的兄弟。
当然,这些小偏差并不重要。如果你事先把稿子给我看,我也可能仍然会一个字不改,或只改掉“哈哈大笑”。因为我每次看记者的采访稿都会从记者的角度想,想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人家改。
而且,你的文章总体还是不错的,是帮我说话的,更正了一些公众的误解.我本应该感谢你.
但是,问题在于:你没有信守承诺。而且稿子都出来了,你也没有对未守承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这种失信令我非常不爽。以我的性格不说出来受不了。说出来又不想伤害你,所以,我这篇博文中不提你的名字,也不提那篇文章的题目。
这又不是只写给你的,而是写给所有作记者的,写给所有作人的。
(再顺便说一下,你文章中我太太谈话中称我为“老方”,我听着非常好笑,哈哈,因为这是第一次我听到别人叫我老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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